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积金管理条例细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院批准。
第七条 ***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柳州市公积金管理条例?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规范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管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院令第350号) 及《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试行)》精神,结合柳州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管理中心)与交通银行柳州分行、建设银行柳州分行等等银行金融机构在柳州市范围内联合发行,面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个人发放,集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提取、还贷等功能与个人储蓄、结算和消费等功能于一身的多功能联名借记卡;是丰富借记卡产品功能,扩展***产品在个人客户住房消费领域的服务应用而设计的一项金融产品。
第十条管理中心在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经职工同意后可将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额转入职工的联名卡中。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免收年费,一年内初次办卡免收工本费,一年后办卡需收取工本费。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办理业务时所涉及的其他收费按现行发卡行的规定执行。联名卡产生的卡存款、卡消费等各项业务均按现行发卡银行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客户在首次领取联名卡后,应持有效***件及时到发卡银行设置或更新初始密码。在联名卡使用的过程中,如遇密码遗忘,应由持卡人持有效***件到发卡银行办理密码重置或更新事宜。
第二十八条联名卡查询、打印的公积金账户信息由管理中心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由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和处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